移居·其二 移居·其二

yí jū qí èr

陶渊明 魏晋 陶淵明 魏晉

táo yuān míng · wèi jì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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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ūnqiūduōjiādēnggāoxīnshī

guòméngèngxiāngyǒujiǔzhēnzhuózhī

nóngguīxiánxiázhéxiāng

xiāngyánxiàoyànshí

jiāngshèng

wèi

shídānggēng

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

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

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

相思则披衣,言笑无厌时。

此理将不胜?

无为忽去兹。

衣食当须纪,力耕不吾欺。

春秋多佳日,登高賦新詩。

過門更相呼,有酒斟酌之。

農務各自歸,閒暇輒相思。

相思則披衣,言笑無厭時。

此理將不勝?

無爲忽去茲。

衣食當須紀,力耕不吾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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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春秋两季有很多好日子,我经常同友人一起登高吟诵新诗篇。 经过门前互相招呼,聚在一起,有美儿,大家同饮共欢。 要干农活便各自归去,闲暇时则又互相思念。 思念的时候,大家就披衣相访,谈谈笑笑永不厌烦。 这种饮儿言笑的生活的确很美好,抛弃它实在无道理可言。 穿的吃的需要自己亲自去经营,躬耕的生活永不会将我欺骗。春秋兩季有很多好日子,我經常同友人一起登高吟誦新詩篇。 經過門前互相招呼,聚在一起,有美兒,大家同飲共歡。 要幹農活便各自歸去,閒暇時則又互相思念。 思念的時候,大家就披衣相訪,談談笑笑永不厭煩。 這種飲兒言笑的生活的確很美好,拋棄它實在無道理可言。 穿的喫的需要自己親自去經營,躬耕的生活永不會將我欺騙。

注释

斟:盛儿于勺。酌:盛儿于觞。斟酌:倒儿而饮,劝人饮儿的意思。这两句是说邻人间互相招呼饮儿。 农务:农活儿。辄(zhé):就。相思:互相怀念。 披衣:披上衣服,指去找人谈心。厌:满足。 此理:指与邻里过从畅谈欢饮之乐。理:义蕴。将:岂。将不胜:岂不美。兹:这些,指上句“此理”。 纪:经营。这两句语意一转,认为与友人谈心固然好,但应当自食其力,努力耕作必有收获。斟:盛兒於勺。酌:盛兒於觴。斟酌:倒兒而飲,勸人飲兒的意思。這兩句是說鄰人間互相招呼飲兒。 農務:農活兒。輒(zhé):就。相思:互相懷念。 披衣:披上衣服,指去找人談心。厭:滿足。 此理:指與鄰里過從暢談歡飲之樂。理:義蘊。將:豈。將不勝:豈不美。茲:這些,指上句“此理”。 紀:經營。這兩句語意一轉,認爲與友人談心固然好,但應當自食其力,努力耕作必有收穫。

赏析

这组诗写于晋安帝义熙六年(410年),当时作者46岁。根据逯钦立《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与郭维森《陶渊明年谱》,义熙元年(405年)弃彭泽令返回柴桑,住上京里老家及园田居。义熙四年(408年)六月,陶渊明隐居上京的旧宅失火,暂时以船为家。两年后移居浔阳南里(今江西九江城外)之南村村舍。《移居二首》当是移居后不久所作。 前人评陶,统归于平淡,又谓“凡作清淡古诗,须有沉至之语,朴实之理,以为文骨,乃可不朽”(施补华《岘佣说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乃诗坛风尚,故以理为骨,臻于平淡皆不为难,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质而实绮,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读陶诗《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而来,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此处以“春秋”二字发端,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叙并非“发真趣于偶尔”(谢榛《四溟诗话》),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对陶渊明来说,在柴桑火灾之后,新迁南村,有此登临胜地,更觉欣慰自得。登高不仅是在春秋佳日,还必须是在农务暇日,春种秋获,正是大忙季节,忙里偷闲,登高赋诗,个中趣味决非整天悠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领略,何况还有同村的“素心人”可与共赏新诗。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兴,在此诗中便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用意颇深却如不经意道出,虽无一字刻划景物,而风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赏,诗人之神情超旷,也如在眼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赋诗之乐以外,更有与邻人过从招饮之乐:“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这两句与前事并不连属,但若作斟酒品诗理解,四句之间又似可承接。过门辄呼,无须士大夫之间拜会邀请的虚礼,态度村野,更觉来往的随便。大呼小叫,毫不顾忌言谈举止的风度,语气粗朴,反见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邻人有酒,特意过门招饮诗人;也可能是诗人有酒招饮邻人,或邻人时来串门,恰遇诗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赏新诗。杜甫说:“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客至》)“叫妇开大瓶,盆中为吾取。……指挥过无礼,未觉村野丑。”(《遭田父泥饮》)诸般境界,在陶诗这两句中皆可体味,所以愈觉含蓄不尽。 当然,人们也不是终日饮酒游乐,平时各自忙于农务,有闲时聚在一起才觉得兴味无穷:“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相思辄披衣,言笑无厌时。”有酒便互相招饮,有事则各自归去,在这个小小的南村,人与人的关系非常实在,非常真诚。“各自归”本来指农忙时各自在家耕作,但又与上句饮酒之事字面相连,句意相属,给人以酒后散去、自忙农务的印象。这就像前四句一样,利用句子之间若有若无的连贯,从时间的先后承续以及诗意的内在联系两方面,轻巧自如地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琐事融成了整体。这句既顶住上句招饮之事,又引出下句相思之情。忙时归去,闲时相思,相思复又聚首,似与过门相呼意义重复,造成一个回环,“相思则披衣”又有意用民歌常见的顶针格,强调了这一重复,使笔意由于音节的复沓而更加流畅自如。这种往复不已的章法在汉诗中较常见,如《苏武诗》、《古诗十九首·西北有高楼》、《古诗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等,多因重叠回环、曲尽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叹的韵味。陶渊明不用章法的复叠,而仅凭意思的回环形成往复不已的情韵,正是其取法汉人而又富有独创之处。何况此处还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诗意的深化。过门招饮,仅见其情意的真率,闲时相思,才见其友情的深挚。披衣而起,可见即使已经睡下,也无碍于随时相招,相见之后,谈笑起来没完没了,又使诗意更进一层。如果说过门辄呼是从地邻关系表明诗人与村人的来往无须受虚礼的限制,那么披衣而起、言笑无厌则表明他们的相聚在时间上也不受俗态的拘束。所以,将诗人与邻人之间纯朴的情谊写到极至,也就将摒绝虚伪和矫饰的自然之乐倾泻无余。此际诗情已达高潮,再引出“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的感叹,便极其自然了。这两句扣住移居的题目,写出在此久居的愿望,也是对上文所述过从之乐的总结。不言“此乐”,而说“此理”,是因为乐中有理,由任情适意的乐趣中悟出了任自然的生活哲理比一切都高。从表面上看,这种快然自足的乐趣所体现的自然之理与东晋一般贵族士大夫的玄学自然观没有什么两样。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似乎也可以用来解释陶渊明《移居二首》其二中的真趣所在。但同是“人之相与”、“欣于所遇”之乐,其实质内容和表现方式大不相同。东晋士族自恃阀阅高贵,社会地位优越,每日服食养生,清谈玄理,宴集聚会所相与之人,都是贵族世家,一时名流;游山玩水所暂得之乐,亦不过是无所事事,自命风雅;他们所寄托的玄理,虽似高深莫测,其实只是空虚放浪的寄生哲学而已。陶渊明的自然观虽然仍以玄学为外壳,但他的自然之趣是脱离虚伪污浊的尘网,将田园当作返朴归真的乐土;他所相与之人是淳朴勤劳的农夫和志趣相投的邻里;他所寄托的玄理,朴实明快,是他在亲自参加农业劳动之后悟出的人生真谛。所以,此诗末二句“忽跟农务,以衣食当勤力耕收住,盖第耽相乐,本易务荒,乐何能久,以此自警,意始周匝无弊,而用笔则矫变异常”(张玉谷《古诗赏析》)。结尾点明自然之乐的根源在于勤力躬耕,这是陶渊明自然观的核心。“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营,而以求自安?”(《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诗人认为人生只有以生产劳动、自营衣食为根本,才能欣赏恬静的自然风光,享受纯真的人间情谊,并从中领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这种主张力耕的“自然有为论”与东晋士族好逸恶劳的“自然无为论”是针锋相对的,它是陶渊明用小生产者朴素唯物的世界观批判改造士族玄学的产物。此诗以乐发端,以勤收尾,中间又穿插以农务,虽是以写乐为主,而终以勘为根本,章法与诗意相得益彰,但见笔力矫变而不见运斧之迹。全篇罗列日常交往的散漫情事,以任情适意的自然之乐贯串一气,言情切事,若离若合,起落无迹,断续无端,文气畅达自如而用意宛转深厚,所以看似平淡散缓而实极天然浑成。 由此可见,作诗以理为骨固佳,其尤贵者当善于在情中化理。晋宋之交,玄风大炽,一般诗人都能谈理。山水诗中的谈玄说理成份多为后人所訾议,而产生于同时的陶渊明田园诗中亦有不少谈理之作,却博得了盛誉。原因就在刚刚脱离玄言诗的山水诗多以自然证理,理赘于辞;而陶诗则能以情化理,理入于情,不言理亦自有理趣在笔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于意象之中。这种从容自然的境界,为后人树立了很高的艺术标准。這組詩寫於晉安帝義熙六年(410年),當時作者46歲。根據逯欽立《陶淵明事蹟詩文系年》與郭維森《陶淵明年譜》,義熙元年(405年)棄彭澤令返回柴桑,住上京里老家及園田居。義熙四年(408年)六月,陶淵明隱居上京的舊宅失火,暫時以船爲家。兩年後移居潯陽南里(今江西九江城外)之南村村舍。《移居二首》當是移居後不久所作。 前人評陶,統歸於平淡,又謂“凡作清淡古詩,須有沉至之語,樸實之理,以爲文骨,乃可不朽”(施補華《峴傭說詩》)。陶淵明生於玄言詩盛行百年之久的東晉時代,“理過其辭,淡乎寡味”乃詩壇風尚,故以理爲骨,臻於平淡皆不爲難,其可貴處倒在淡而不枯,質而實綺,能在真率曠達的情意中化入淵深朴茂的哲理,從田園耕鑿的憂勤裏討出人生天然的樂趣。讀陶詩《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全詩以自在之筆寫自得之樂,將日常生活中鄰里過從的瑣碎情事串成一片行雲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賦新詩”,暗承第一首結尾“奇文共欣賞,疑義相與析”而來,篇斷意連,接得巧妙自然。此處以“春秋”二字發端,概括全篇,說明詩中所敘並非“發真趣於偶爾”(謝榛《四溟詩話》),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樂趣。每遇風和日麗的春天或天高雲淡的秋日,登高賦詩,一快胸襟,歷來爲文人引爲風雅勝事。對陶淵明來說,在柴桑火災之後,新遷南村,有此登臨勝地,更覺欣慰自得。登高不僅是在春秋佳日,還必須是在農務暇日,春種秋獲,正是大忙季節,忙裏偷閒,登高賦詩,箇中趣味決非整天悠哉遊哉的士大夫所能領略,何況還有同村的“素心人”可與共賞新詩。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興,在此詩中便有不同尋常的意義。這兩句用意頗深卻如不經意道出,雖無一字刻劃景物,而風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賞,詩人之神情超曠,也如在眼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賦詩之樂以外,更有與鄰人過從招飲之樂:“過門更相呼,有酒斟酌之。”這兩句與前事並不連屬,但若作斟酒品詩理解,四句之間又似可承接。過門輒呼,無須士大夫之間拜會邀請的虛禮,態度村野,更覺來往的隨便。大呼小叫,毫不顧忌言談舉止的風度,語氣粗樸,反見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鄰人有酒,特意過門招飲詩人;也可能是詩人有酒招飲鄰人,或鄰人時來串門,恰遇詩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賞新詩。杜甫說:“肯與鄰翁相對飲,隔籬呼取盡餘杯。”(《客至》)“叫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指揮過無禮,未覺村野醜。”(《遭田父泥飲》)諸般境界,在陶詩這兩句中皆可體味,所以愈覺含蓄不盡。 當然,人們也不是終日飲酒遊樂,平時各自忙於農務,有閒時聚在一起才覺得興味無窮:“農務各自歸,閒暇輒相思。相思輒披衣,言笑無厭時。”有酒便互相招飲,有事則各自歸去,在這個小小的南村,人與人的關係非常實在,非常真誠。“各自歸”本來指農忙時各自在家耕作,但又與上句飲酒之事字面相連,句意相屬,給人以酒後散去、自忙農務的印象。這就像前四句一樣,利用句子之間若有若無的連貫,從時間的先後承續以及詩意的內在聯繫兩方面,輕巧自如地將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瑣事融成了整體。這句既頂住上句招飲之事,又引出下句相思之情。忙時歸去,閒時相思,相思復又聚首,似與過門相呼意義重複,造成一個迴環,“相思則披衣”又有意用民歌常見的頂針格,強調了這一重複,使筆意由於音節的復沓而更加流暢自如。這種往復不已的章法在漢詩中較常見,如《蘇武詩》、《古詩十九首·西北有高樓》、《古詩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等,多因重疊迴環、曲盡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嘆的韻味。陶淵明不用章法的復疊,而僅憑意思的迴環形成往復不已的情韻,正是其取法漢人而又富有獨創之處。何況此處還不是簡單的重複,而是詩意的深化。過門招飲,僅見其情意的真率,閒時相思,才見其友情的深摯。披衣而起,可見即使已經睡下,也無礙於隨時相招,相見之後,談笑起來沒完沒了,又使詩意更進一層。如果說過門輒呼是從地鄰關係表明詩人與村人的來往無須受虛禮的限制,那麼披衣而起、言笑無厭則表明他們的相聚在時間上也不受俗態的拘束。所以,將詩人與鄰人之間純樸的情誼寫到極至,也就將摒絕虛僞和矯飾的自然之樂傾瀉無餘。此際詩情已達高潮,再引出“此理將不勝,無爲忽去茲”的感嘆,便極其自然了。這兩句扣住移居的題目,寫出在此久居的願望,也是對上文所述過從之樂的總結。不言“此樂”,而說“此理”,是因爲樂中有理,由任情適意的樂趣中悟出了任自然的生活哲理比一切都高。從表面上看,這種快然自足的樂趣所體現的自然之理與東晉一般貴族士大夫的玄學自然觀沒有什麼兩樣。王羲之在《蘭亭集序》中說:“夫人之相與,俯仰一世,或取諸懷抱,晤言一室之內;或因寄所託,放浪形骸之外。雖趣舍萬殊,靜躁不同,當其欣於所遇,暫得於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將至。”似乎也可以用來解釋陶淵明《移居二首》其二中的真趣所在。但同是“人之相與”、“欣於所遇”之樂,其實質內容和表現方式大不相同。東晉士族自恃閥閱高貴,社會地位優越,每日服食養生,清談玄理,宴集聚會所相與之人,都是貴族世家,一時名流;遊山玩水所暫得之樂,亦不過是無所事事,自命風雅;他們所寄託的玄理,雖似高深莫測,其實只是空虛放浪的寄生哲學而已。陶淵明的自然觀雖然仍以玄學爲外殼,但他的自然之趣是脫離虛僞污濁的塵網,將田園當作返樸歸真的樂土;他所相與之人是淳樸勤勞的農夫和志趣相投的鄰里;他所寄託的玄理,樸實明快,是他在親自參加農業勞動之後悟出的人生真諦。所以,此詩末二句“忽跟農務,以衣食當勤力耕收住,蓋第耽相樂,本易務荒,樂何能久,以此自警,意始周匝無弊,而用筆則矯變異常”(張玉谷《古詩賞析》)。結尾點明自然之樂的根源在於勤力躬耕,這是陶淵明自然觀的核心。“人生歸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營,而以求自安?”(《庚戌歲九月中於西田獲早稻》)詩人認爲人生只有以生產勞動、自營衣食爲根本,才能欣賞恬靜的自然風光,享受純真的人間情誼,並從中領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這種主張力耕的“自然有爲論”與東晉士族好逸惡勞的“自然無爲論”是針鋒相對的,它是陶淵明用小生產者樸素唯物的世界觀批判改造士族玄學的產物。此詩以樂發端,以勤收尾,中間又穿插以農務,雖是以寫樂爲主,而終以勘爲根本,章法與詩意相得益彰,但見筆力矯變而不見運斧之跡。全篇羅列日常交往的散漫情事,以任情適意的自然之樂貫串一氣,言情切事,若離若合,起落無跡,斷續無端,文氣暢達自如而用意宛轉深厚,所以看似平淡散緩而實極天然渾成。 由此可見,作詩以理爲骨固佳,其尤貴者當善於在情中化理。晉宋之交,玄風大熾,一般詩人都能談理。山水詩中的談玄說理成份多爲後人所訾議,而產生於同時的陶淵明田園詩中亦有不少談理之作,卻博得了盛譽。原因就在剛剛脫離玄言詩的山水詩多以自然證理,理贅於辭;而陶詩則能以情化理,理入於情,不言理亦自有理趣在筆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於意象之中。這種從容自然的境界,爲後人樹立了很高的藝術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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