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司马谏议书 答司馬諫議書

dá sī mǎ jiàn yì shū

王安石 王安石

wáng ān shí · sòng

标签: 批评批評揭露揭露改革改革

mǒuzuóméngjiàoqièwèijūnshíyóuchùxiānghǎozhījiǔérshìměisuǒcāozhīshùduō

suīqiángguāzhōngméngjiànchálvèshàngbàobiàn

zhòngniànméngjūnshíshìhòufǎnmǎngjīndàosuǒjūnshíhuòjiànshù

gàizhěsuǒzhēngyóuzàimíngshímíngshímíngértiānxiàzhī

jīnjūnshísuǒjiànjiàozhěwèiqīnguānshēngshìzhēngjiànzhìtiānxiàyuànbàng

mǒuwèishòumìngrénzhǔérxiūzhīcháotíngshòuzhīyǒuwèiqīnguān

xiānwángzhīzhèngxīngchúwèishēngshì

wèitiānxiàcáiwèizhēng

xiéshuōnánrénrénwèijiàn

zhìyuànfěizhīduōqiánzhī

réngǒuqiěfēishìduōguóshìtóngmèizhòngwèishànshàngnǎibiànérmǒuliàngzhīzhòngguǎchūzhùshàngkàngzhīzhòngwèiérxiōngxiōngrán

pángēngzhīqiānyuànzhěmínfēicháotíngshìér

pángēngwèiyuànzhěgǎiérhòudòngshìérjiànhuǐ

jūnshízàiwèijiǔwèinéngzhùshàngyǒuwèigāomínmǒuzhīzuì

yuējīndāngqièshìshìshǒuqiánsuǒwèiérfēimǒuzhīsuǒgǎnzhī

yóuhuìrènxiàngwǎngzhīzhì

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

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

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复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

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

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

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

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

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

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

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

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

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

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某啓:昨日蒙教,竊以爲與君實遊處相好之日久,而議事每不合,所操之術多異故也。

雖欲強聒,終必不蒙見察,故略上報,不復一一自辨。

重念蒙君實視遇厚,於反覆不宜鹵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實或見恕也。

蓋儒者所爭,尤在於名實,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

今君實所以見教者,以爲侵官、生事、徵利、拒諫,以致天下怨謗也。

某則以謂受命於人主,議法度而修之於朝廷,以授之於有司,不爲侵官;

舉先王之政,以興利除弊,不爲生事;

爲天下理財,不爲徵利;

辟邪說,難壬人,不爲拒諫。

至於怨誹之多,則固前知其如此也。

人習於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國事、同俗自媚於衆爲善,上乃欲變此,而某不量敵之衆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則衆何爲而不洶洶然?

盤庚之遷,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

盤庚不爲怨者故改其度,度義而後動,是而不見可悔故也。

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爲,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

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爲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

無由會晤,不任區區嚮往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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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鄙人王安石请启:昨天承蒙(您来信)指教,我私下认为与君实您交往相好的日子很久了,但是议论起政事来(意见)常常不一致,(这是因为我们)所持的政治主张和方法大多不同的缘故啊。虽然想要勉强劝说几句,最终也必定不被您所谅解,所以只简单的给您回信,不再逐一替自己辩护。后来又考虑到蒙您一向看重和厚待我,在书信往来上不宜马虎草率,所以我现在详细地说出我这样做的原因,希望您看后或许能谅解我吧。 读书人所争辩的,尤其在于名气是否符合(实际),名气符合实际后,天下之间的道理就清晰了。如今您来指教我的,是认为我的做法侵犯了官吏们的职权,惹是生非制造事端,聚敛钱财与民争利,拒不接受意见,因此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指责。我却认为从皇帝那里接受命令,在朝堂上公开议订法令制度并在朝廷上修改,把它交给有关部门官吏去执行,这不属侵犯官权;效法先皇的贤明政治,用来兴办好事,革除弊端,这不是惹是生非;替国家理财政,这不是搜刮钱财;驳斥错误言论,责难奸佞小人,这不是拒听意见。至于那么多的怨恨和诽谤,那本来预料到它会这样的。 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得过且过(已)不是一天(的事)了。士大夫们多数把不顾国家大事、附和世俗(的见解),向众人献媚讨好当做好事,(因而)陛下才要改变这种(不良)风气,那么我不去估量反对者的多少,想拿出(自己的)力量帮助陛下来抵制这股势力,(这样一来)那么那些人又为什么不(对我)大吵大闹呢?盘庚迁都(的时候),连老百姓都抱怨啊,(并)不只是朝廷上的士大夫(加以反对);盘庚不因为有人怨恨的缘故就改变自己的计划;(这是他)考虑到(迁都)合理,然后坚决行动;认为对(就)看不出有什么可以后悔的缘故啊。如果君实您责备我是因为(我)在位任职很久,没能帮助陛下干一番大事业,使这些老百姓得到好处,那么我承认(自己是)有罪的;如果说现在应该什么事都不去做,墨守前人的陈规旧法就是了,那就不是我敢领教的了。 没有机会(与您)见面,内心不胜仰慕至极!鄙人王安石請啓:昨天承蒙(您來信)指教,我私下認爲與君實您交往相好的日子很久了,但是議論起政事來(意見)常常不一致,(這是因爲我們)所持的政治主張和方法大多不同的緣故啊。雖然想要勉強勸說幾句,最終也必定不被您所諒解,所以只簡單的給您回信,不再逐一替自己辯護。後來又考慮到蒙您一向看重和厚待我,在書信往來上不宜馬虎草率,所以我現在詳細地說出我這樣做的原因,希望您看後或許能諒解我吧。 讀書人所爭辯的,尤其在於名氣是否符合(實際),名氣符合實際後,天下之間的道理就清晰了。如今您來指教我的,是認爲我的做法侵犯了官吏們的職權,惹是生非製造事端,聚斂錢財與民爭利,拒不接受意見,因此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指責。我卻認爲從皇帝那裏接受命令,在朝堂上公開議訂法令制度並在朝廷上修改,把它交給有關部門官吏去執行,這不屬侵犯官權;效法先皇的賢明政治,用來興辦好事,革除弊端,這不是惹是生非;替國家理財政,這不是搜刮錢財;駁斥錯誤言論,責難奸佞小人,這不是拒聽意見。至於那麼多的怨恨和誹謗,那本來預料到它會這樣的。 人們習慣於苟且偷安、得過且過(已)不是一天(的事)了。士大夫們多數把不顧國家大事、附和世俗(的見解),向衆人獻媚討好當做好事,(因而)陛下才要改變這種(不良)風氣,那麼我不去估量反對者的多少,想拿出(自己的)力量幫助陛下來抵制這股勢力,(這樣一來)那麼那些人又爲什麼不(對我)大吵大鬧呢?盤庚遷都(的時候),連老百姓都抱怨啊,(並)不只是朝廷上的士大夫(加以反對);盤庚不因爲有人怨恨的緣故就改變自己的計劃;(這是他)考慮到(遷都)合理,然後堅決行動;認爲對(就)看不出有什麼可以後悔的緣故啊。如果君實您責備我是因爲(我)在位任職很久,沒能幫助陛下幹一番大事業,使這些老百姓得到好處,那麼我承認(自己是)有罪的;如果說現在應該什麼事都不去做,墨守前人的陳規舊法就是了,那就不是我敢領教的了。 沒有機會(與您)見面,內心不勝仰慕至極!

注释

(1)司马谏议: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属山西)人,当时任右谏议大夫(负责向皇帝提意见的官)。他是北宋著名史学家,编撰有《资治通鉴》。神宗用王安石行新法,他竭力反对。元丰八年(1085),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听政,召他主国政。次年为相.废除新法。为相八个月病死,追封温国公。 (2)某:自称。启:写信说明事情。 (3)蒙教:承蒙指教。这里指接到来信。 (4)窃:私.私自。这里用作谦词。君实:司马光的字。古人写信称对方的字以示尊敬。 游处:同游共处,即同事交往的意思。 (5)操:持,使用。术:方法,主张。 (6)强聒(guō):硬在耳边哕嗦,强作解说。聒:语声嘈杂。见:表被动。 (7)略:简略。上报:给您写。回信:指王安石接到司马光第一封来信后的简答。 (8)重(chóng)念:再三想想。视遇厚:看重的意思,视遇:看待。 (9)反复:指书信往来。 卤莽:简慢无礼。 (10)具道:详细说明。所以:原委。 (11)冀(jì):希望。 (12)儒者:这里泛指一般封建士大夫。 (13)名实:名义和实际。 (14)怨谤(bàng):怨恨,指责。 (15)人主:皇帝。这里指宋神宗赵顼。 (16)议法度:讨论、审定国家的法令制度。修:修订。 (17)有司:负有专责的官员。 (18)举:推行。 (19)辟邪说:驳斥错误的言论。辟,驳斥,排除。 (20)难(nàn):责难。壬(rén)人:佞人,指巧辩谄媚之人。 (21)固:本来。前:预先。 (22)恤(xù):关心。同俗自媚于众:指附和世俗的见解,向众人献媚讨好。 (23)上:陛下。这里指宋神宗赵顼。乃:却。 (24)抗:抵制,斗争。之:代词,指上文所说的“士大夫”。 (25)汹汹然:吵闹、叫嚷的样子。 (26)盘庚:商朝中期的一个君主。商朝原来建都在黄河以北的奄(今山东曲阜),常有水灾。为了摆脱政治上的困境和自然灾害,盘庚即位后,决定迁都到殷(今河南安阳西北)。这一决定曾遭到全国上下的怨恨反对。后来,盘庚发表文告说服了他们,完成了迁都计划。事见《尚书·盘庚》。 (27)胥(xū)怨:全都抱怨。胥:皆。 (28)改其度:改变他原来的计划。度:计划。 (29)度(duó)义:考虑是否合理。度:考虑,这里用作动词。 (30)是:这里用作动词,意谓认为做得对。 (31)膏泽:施加恩惠.这里用作动词。 (32)一切不事事:什么事都不做。事事,做事。前一“事”字是动词,后一“事”字是名词。 (33)守前所为:墨守前人的作法。 (34)所敢知:愿意领教的。知,领教。 (35)不任(rén)区区向往之至:意谓私心不胜仰慕。这是旧时写信的客套语。不任,不胜,受不住,形容情意的深重。区区,小,这里指自己,自谦词。向往,仰慕。(1)司馬諫議:司馬光(1019—1086),字君實.陝州夏縣(今屬山西)人,當時任右諫議大夫(負責向皇帝提意見的官)。他是北宋著名史學家,編撰有《資治通鑑》。神宗用王安石行新法,他竭力反對。元豐八年(1085),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聽政,召他主國政。次年爲相.廢除新法。爲相八個月病死,追封溫國公。 (2)某:自稱。啓:寫信說明事情。 (3)蒙教:承蒙指教。這裏指接到來信。 (4)竊:私.私自。這裏用作謙詞。君實:司馬光的字。古人寫信稱對方的字以示尊敬。 遊處:同遊共處,即同事交往的意思。 (5)操:持,使用。術:方法,主張。 (6)強聒(guō):硬在耳邊噦嗦,強作解說。聒:語聲嘈雜。見:表被動。 (7)略:簡略。上報:給您寫。回信:指王安石接到司馬光第一封來信後的簡答。 (8)重(chóng)念:再三想想。視遇厚:看重的意思,視遇:看待。 (9)反覆:指書信往來。 鹵莽:簡慢無禮。 (10)具道:詳細說明。所以:原委。 (11)冀(jì):希望。 (12)儒者:這裏泛指一般封建士大夫。 (13)名實:名義和實際。 (14)怨謗(bàng):怨恨,指責。 (15)人主:皇帝。這裏指宋神宗趙頊。 (16)議法度:討論、審定國家的法令制度。修:修訂。 (17)有司:負有專責的官員。 (18)舉:推行。 (19)辟邪說:駁斥錯誤的言論。闢,駁斥,排除。 (20)難(nàn):責難。壬(rén)人:佞人,指巧辯諂媚之人。 (21)固:本來。前:預先。 (22)恤(xù):關心。同俗自媚於衆:指附和世俗的見解,向衆人獻媚討好。 (23)上:陛下。這裏指宋神宗趙頊。乃:卻。 (24)抗:抵制,鬥爭。之:代詞,指上文所說的“士大夫”。 (25)洶洶然:吵鬧、叫嚷的樣子。 (26)盤庚:商朝中期的一個君主。商朝原來建都在黃河以北的奄(今山東曲阜),常有水災。爲了擺脫政治上的困境和自然災害,盤庚即位後,決定遷都到殷(今河南安陽西北)。這一決定曾遭到全國上下的怨恨反對。後來,盤庚發表文告說服了他們,完成了遷都計劃。事見《尚書·盤庚》。 (27)胥(xū)怨:全都抱怨。胥:皆。 (28)改其度:改變他原來的計劃。度:計劃。 (29)度(duó)義:考慮是否合理。度:考慮,這裏用作動詞。 (30)是:這裏用作動詞,意謂認爲做得對。 (31)膏澤:施加恩惠.這裏用作動詞。 (32)一切不事事:什麼事都不做。事事,做事。前一“事”字是動詞,後一“事”字是名詞。 (33)守前所爲:墨守前人的作法。 (34)所敢知:願意領教的。知,領教。 (35)不任(rén)區區嚮往之至:意謂私心不勝仰慕。這是舊時寫信的客套語。不任,不勝,受不住,形容情意的深重。區區,小,這裏指自己,自謙詞。嚮往,仰慕。

赏析

熙宁元年(1068年),新即位的宋神宗问王安石:“当今治国之道,当以何为先?”王安石答:“以择术为始。”熙宁二年,宋神宗问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设,以何为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学士范镇认为实行“青苗法”是变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与多取,犹五十步与百步”,七八月间范纯仁上书皇上,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吕诲上书劾王安石巧诈,说他:“置诸宰辅,天下必受其祸”。一次宋神宗和文彦博讨论变法之事,神宗说:“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 第二年,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与(王)介甫书》责难王安石“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又置提举常平广惠仓使者”,“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灭之,弃者取之,矻矻焉穷日力,继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为政,首建制置条例司,大讲财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输法于江,淮,欲尽夺商贾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钱于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或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便者,介甫辄艴然加怒,或诟骂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辞之毕也。明主宽容如此,而介甫拒谏乃尔,无乃不足于恕乎!”。 他还列举实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则写了《答司马谏议书》回复:“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后来两人完全决裂,司马光跟皇帝辞职,隐居洛阳专心撰写《资治通鉴》。 全文立论的论点是针对司马光认为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的指责,指出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从而说明变法是正确的。司马光的攻击名实不符,全是谬论。文章逐条驳斥司马光的谬论,揭露出他们保守、腐朽的本质,表示出作者坚持改革,绝不为流言俗语所动的决心。 第一段主要阐明写这封信的原因和目的。 因为两人之间有分歧,所以写信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王安石在第一段第一句写了三层意思:第一层“昨日蒙教”是礼貌性套语;第二层提到与司马光“游处相好之日久”,感情色彩很浓,使司马光很是舒服;第三层急速转到“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点明二人政治上不投合的原因所在。这三层意思集中在一句话里显出高度的概括力,亮出了分歧的焦点所在。不伤感情,态度坦率。第二句又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司马光见解坚定,并不肯轻易改变,所以“虽欲强聒”多讲几句,一定得不到见察;对于洋洋洒洒三千余字的来信,只作简单答复,不再一一白辨。第二层是:经过仔细考虑,司马光很是看重自己,书信往来,不宜鲁莽,所以要做详细解释,希望司马光能够宽恕。这里说明了作者的态度和方法,又显示出冷静沉着。 第二段是全文驳斥的重点部分,作者以“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为论证的立足点,分别对保守派谬论进行驳斥,表明自己坚持变法的立场。 在辩驳之前,先高屋建瓴地提出一个最重要的原则问题一一名实问题。名正则言顺而事行。但站在不同立场,对同样一件事(即“实”)是否合理(即“名”是否“正”)就会有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看法。司马光在来信中指责王安石实行变法是“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这些责难,如果就事论事地一一加以辩解,那就很可能会因为对方抓住了一些表面现象或具体事实而陷于被动招架,越辩解越显得理亏;必须站在高处,深刻揭示出事情的本质,才能从根本上驳倒对方的责难,为变法正名。先驳“侵官”。作者不去牵涉实行新法是否侵夺了政府有关机构的某些权力这些具体现象,而是大处着眼,指出决定进行变法是“受命于人主”,出于皇帝的意旨;新法的制定是“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经过朝廷的认真讨论而订立;然后再“授之于有司”,交付具体主管部门去执行。这一“受”、一“议”、一“授”,将新法从决策、制定到推行的全过程置于完全名正言顺、合理合法的基础上,“侵官”之说便不攻自破。次驳“生事”。“举先王之政”是理论根据,“兴利除弊”是根本目的。这样的“事”,上合先王之道,下利国家百姓,自然不是“生事扰民”。再驳“征利”。只用“为天下理财”一句已足。因为问题不在于是否征利,而在于为谁征利。根本出发点正确,“征利”的责难也就站不住脚。然后驳“拒谏”。只有拒绝正确的批评,文过饰非才叫拒谏,因此,“辟邪说,难壬(佞)人”便与拒谏风马牛不相及。最后讲到“怨诽之多”,却不再从正面反驳,仅用“固前知其如此”一语带过,大有对此不屑一顾的轻蔑意味,并由此引出下面一段议论。 这一段,从回答对方的责难这个角度说,是辩解,是“守”;但由于作者抓住问题的实质,从大处高处着眼,这种辩解就绝非单纯的招架防守,而是守中有攻。例如在驳斥司马光所列举的罪责的同时,也就反过来间接指责了对方违忤“人主”旨意、“先王”之政,不为天下兴利除弊的错误。特别是“辟邪说,难壬人”的说法,更毫不客气地将对方置于壬人邪说代言人的难堪境地。当然,对司马光的揭露和进攻,主要还在下面一段。 第三段进一步明确自己的立场和态度,紧承上段结尾处怨诽之多早在意料之中的无畏声言,作者对“怨诽”的来历作了一针见血的分析。 先指出: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已非一日,朝廷士大夫多以不忧国事、附和流俗、讨好众人为处世的良方。在王安石的诗文中,“苟且”是因循保守的同义语;而“俗”与“众”则是为保守思想所浸染的一股强大的社会政治势力。这里揭示出他们的精神面貌和思想实质,正为下文皇帝的“欲变此”和自己的“助上抗之”提供了合理的依据。因此接着讲到“众何为而不汹汹然”,只是说明保守势力的反对势在必然,却丝毫不意味着他们的有理和有力。接下来,作者举了盘庚迁都的历史事例,说明反对者之多并不表明措施有错误,只要“度义而后动”,确认自己做得是对的,就没有任何退缩后悔的必要。盘庚之迁,连百姓都反对,尚且未能使他改变计划,那么当前实行变法只遭到朝廷士大夫中保守势力的反对,就更无退缩之理了。这是用历史上改革的事例说明当前所进行的变法的合理与正义性,表明自己不为怨诽之多而改变决心的坚定态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可以说是王安石的行事准则,也是历史上一切改革家刚决精神的一种概括。 答书写到这里,似乎话已说尽。作者却欲擒故纵,先让开一步,说如果对方是责备自己在位日久,没有能帮助皇帝干出一番大事,施惠于民,那么自己是知罪的。这虽非本篇正意,却是由衷之言。紧接着又反转过去,正面表明态度:“如日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委婉的口吻中蕴含着锐利的锋芒,一语点破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的思想实质,直刺对方要害,使其原形毕露,无言以对。 这篇短信笔力精锐,文字简洁而富有说服力,语气委婉而严正,既不伤害私人的友谊,也不向反对的意见妥协。作者的修辞和逻辑推理是根据对具体的人、具体的场合,运用了反驳、引导、对比、证明、启发、类推等方法,由近及远、由远及近、层层逼进进行的,它是驳念性政论文的典范之作。 这篇文章有三个写作特点。 第一个特点,作为书信体议论文首要特点是行文简洁、结构严谨、没有枝蔓,全文除开头和结尾段用几句酬答的礼貌语言以外,紧紧扣住保守派几个主要论点进行驳斥,只驳论点不涉及其它事情,结构非常严谨,驳斥时针对其要害,言简意明,使文章短小精悍。 第二个特点,论证方法多样。本文的论证方式是驳论,其反驳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第一直接反驳,如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第二个举出根据进行反驳,如“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这里就举出了有利的根据,说明不是自己独出心裁,而是受命于皇帝,是朝廷议过的法度,指出这不是我个人的行为,而是合理合法的。第三举出史实进行反驳,举出历史的事实来进行反驳,如“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这里以历史上曾有过的如何对待怨诽的事实为表率,表示自己不以流言蜚语而动,既委婉地反驳了怨诽之多的责备,又表达了自己变法的坚强决心。整个反驳是明确而有力的,言简意赅。 第三个特点,是气势磅礴,寓刚于柔。全文所以有压倒论敌的浩然正气有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立足于理,理足则气势。二,擅于排比,连用排比驳斥对方,则势如破竹,无可阻挡。第三,擅用反语,如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气盛言怡,铿锵有力,虽则全文傲岸之气,愤然涌出,强调坚持改革的决心不可逆转,但语气相当委婉,柔中有刚,如比如说详细的说明自己这样做的理由,您或许能原谅我,结尾又说您批评未能帮皇上大有作为,那我知罪了,但让我什么也不要做,墨守常规就行,那我是不敢领教的。这样做一方面照顾多年交往的友谊,一方面坚持原则,寸步不让,全力维护变法的正义立场。熙寧元年(1068年),新即位的宋神宗問王安石:“當今治國之道,當以何爲先?”王安石答:“以擇術爲始。”熙寧二年,宋神宗問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設,以何爲先?”王安石答:“變風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風俗,在長君子,消小人,以禮義廉恥由君子出故也……” 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開始推行新法,採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學士範鎮認爲實行“青苗法”是變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與多取,猶五十步與百步”,七八月間範純仁上書皇上,公開指責安石“掊克財利”,舍“堯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呂誨上書劾王安石巧詐,說他:“置諸宰輔,天下必受其禍”。一次宋神宗和文彥博討論變法之事,神宗說:“更張法制,於士大夫誠多不悅,然與百姓何所不便?”文彥博說:“爲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 第二年,司馬光給王安石寫了三封長信——《與(王)介甫書》責難王安石“財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條例司”,“又置提舉常平廣惠倉使者”,“今介甫爲政,盡變更祖宗舊法,先者後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毀滅之,棄者取之,矻矻焉窮日力,繼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爲政,首建制置條例司,大講財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輸法於江,淮,欲盡奪商賈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錢於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父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或所見小異,微言新令之便者,介甫輒艴然加怒,或詬罵以辱之,或言於上而逐之,不待其辭之畢也。明主寬容如此,而介甫拒諫乃爾,無乃不足於恕乎!”。 他還列舉實施新法“侵官”、“生事”、“徵利”、“拒諫”、“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舊制。王安石則寫了《答司馬諫議書》回覆:“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爲,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爲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後來兩人完全決裂,司馬光跟皇帝辭職,隱居洛陽專心撰寫《資治通鑑》。 全文立論的論點是針對司馬光認爲新法“侵官、生事、徵利、拒諫、致怨”的指責,指出儒者所爭,尤在於名實。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從而說明變法是正確的。司馬光的攻擊名實不符,全是謬論。文章逐條駁斥司馬光的謬論,揭露出他們保守、腐朽的本質,表示出作者堅持改革,絕不爲流言俗語所動的決心。 第一段主要闡明寫這封信的原因和目的。 因爲兩人之間有分歧,所以寫信表明自己的立場和態度。王安石在第一段第一句寫了三層意思:第一層“昨日蒙教”是禮貌性套語;第二層提到與司馬光“遊處相好之日久”,感情色彩很濃,使司馬光很是舒服;第三層急速轉到“而議事每不合,所操之術多異故也”,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直接點明二人政治上不投合的原因所在。這三層意思集中在一句話裏顯出高度的概括力,亮出了分歧的焦點所在。不傷感情,態度坦率。第二句又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是:司馬光見解堅定,並不肯輕易改變,所以“雖欲強聒”多講幾句,一定得不到見察;對於洋洋灑灑三千餘字的來信,只作簡單答覆,不再一一白辨。第二層是:經過仔細考慮,司馬光很是看重自己,書信往來,不宜魯莽,所以要做詳細解釋,希望司馬光能夠寬恕。這裏說明了作者的態度和方法,又顯示出冷靜沉着。 第二段是全文駁斥的重點部分,作者以“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爲論證的立足點,分別對保守派謬論進行駁斥,表明自己堅持變法的立場。 在辯駁之前,先高屋建瓴地提出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問題一一名實問題。名正則言順而事行。但站在不同立場,對同樣一件事(即“實”)是否合理(即“名”是否“正”)就會有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看法。司馬光在來信中指責王安石實行變法是“侵官、生事、徵利、拒諫,以致天下怨謗”。這些責難,如果就事論事地一一加以辯解,那就很可能會因爲對方抓住了一些表面現象或具體事實而陷於被動招架,越辯解越顯得理虧;必須站在高處,深刻揭示出事情的本質,才能從根本上駁倒對方的責難,爲變法正名。先駁“侵官”。作者不去牽涉實行新法是否侵奪了政府有關機構的某些權力這些具體現象,而是大處着眼,指出決定進行變法是“受命於人主”,出於皇帝的意旨;新法的制定是“議法度而修之於朝廷”,經過朝廷的認真討論而訂立;然後再“授之於有司”,交付具體主管部門去執行。這一“受”、一“議”、一“授”,將新法從決策、制定到推行的全過程置於完全名正言順、合理合法的基礎上,“侵官”之說便不攻自破。次駁“生事”。“舉先王之政”是理論根據,“興利除弊”是根本目的。這樣的“事”,上合先王之道,下利國家百姓,自然不是“生事擾民”。再駁“徵利”。只用“爲天下理財”一句已足。因爲問題不在於是否徵利,而在於爲誰徵利。根本出發點正確,“徵利”的責難也就站不住腳。然後駁“拒諫”。只有拒絕正確的批評,文過飾非才叫拒諫,因此,“辟邪說,難壬(佞)人”便與拒諫風馬牛不相及。最後講到“怨誹之多”,卻不再從正面反駁,僅用“固前知其如此”一語帶過,大有對此不屑一顧的輕蔑意味,並由此引出下面一段議論。 這一段,從回答對方的責難這個角度說,是辯解,是“守”;但由於作者抓住問題的實質,從大處高處着眼,這種辯解就絕非單純的招架防守,而是守中有攻。例如在駁斥司馬光所列舉的罪責的同時,也就反過來間接指責了對方違忤“人主”旨意、“先王”之政,不爲天下興利除弊的錯誤。特別是“辟邪說,難壬人”的說法,更毫不客氣地將對方置於壬人邪說代言人的難堪境地。當然,對司馬光的揭露和進攻,主要還在下面一段。 第三段進一步明確自己的立場和態度,緊承上段結尾處怨誹之多早在意料之中的無畏聲言,作者對“怨誹”的來歷作了一針見血的分析。 先指出:人們習慣於苟且偷安已非一日,朝廷士大夫多以不憂國事、附和流俗、討好衆人爲處世的良方。在王安石的詩文中,“苟且”是因循保守的同義語;而“俗”與“衆”則是爲保守思想所浸染的一股強大的社會政治勢力。這裏揭示出他們的精神面貌和思想實質,正爲下文皇帝的“欲變此”和自己的“助上抗之”提供了合理的依據。因此接着講到“衆何爲而不洶洶然”,只是說明保守勢力的反對勢在必然,卻絲毫不意味着他們的有理和有力。接下來,作者舉了盤庚遷都的歷史事例,說明反對者之多並不表明措施有錯誤,只要“度義而後動”,確認自己做得是對的,就沒有任何退縮後悔的必要。盤庚之遷,連百姓都反對,尚且未能使他改變計劃,那麼當前實行變法只遭到朝廷士大夫中保守勢力的反對,就更無退縮之理了。這是用歷史上改革的事例說明當前所進行的變法的合理與正義性,表明自己不爲怨誹之多而改變決心的堅定態度。“度義而後動,是而不見可悔”,可以說是王安石的行事準則,也是歷史上一切改革家剛決精神的一種概括。 答書寫到這裏,似乎話已說盡。作者卻欲擒故縱,先讓開一步,說如果對方是責備自己在位日久,沒有能幫助皇帝幹出一番大事,施惠於民,那麼自己是知罪的。這雖非本篇正意,卻是由衷之言。緊接着又反轉過去,正面表明態度:“如日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爲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委婉的口吻中蘊含着銳利的鋒芒,一語點破以司馬光爲代表的保守派的思想實質,直刺對方要害,使其原形畢露,無言以對。 這篇短信筆力精銳,文字簡潔而富有說服力,語氣委婉而嚴正,既不傷害私人的友誼,也不向反對的意見妥協。作者的修辭和邏輯推理是根據對具體的人、具體的場合,運用了反駁、引導、對比、證明、啓發、類推等方法,由近及遠、由遠及近、層層逼進進行的,它是駁念性政論文的典範之作。 這篇文章有三個寫作特點。 第一個特點,作爲書信體議論文首要特點是行文簡潔、結構嚴謹、沒有枝蔓,全文除開頭和結尾段用幾句酬答的禮貌語言以外,緊緊扣住保守派幾個主要論點進行駁斥,只駁論點不涉及其它事情,結構非常嚴謹,駁斥時針對其要害,言簡意明,使文章短小精悍。 第二個特點,論證方法多樣。本文的論證方式是駁論,其反駁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第一直接反駁,如爲天下理財,不爲徵利。第二個舉出根據進行反駁,如“某則以謂受命於人主,議法度而修之於朝廷,以授之於有司,不爲侵官”,這裏就舉出了有利的根據,說明不是自己獨出心裁,而是受命於皇帝,是朝廷議過的法度,指出這不是我個人的行爲,而是合理合法的。第三舉出史實進行反駁,舉出歷史的事實來進行反駁,如“盤庚之遷,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盤庚不爲怨者故改其度,度義而後動,是而不見可悔故也”。這裏以歷史上曾有過的如何對待怨誹的事實爲表率,表示自己不以流言蜚語而動,既委婉地反駁了怨誹之多的責備,又表達了自己變法的堅強決心。整個反駁是明確而有力的,言簡意賅。 第三個特點,是氣勢磅礴,寓剛於柔。全文所以有壓倒論敵的浩然正氣有幾個方面的特點,第一立足於理,理足則氣勢。二,擅於排比,連用排比駁斥對方,則勢如破竹,無可阻擋。第三,擅用反語,如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則衆何爲而不洶洶然?氣盛言怡,鏗鏘有力,雖則全文傲岸之氣,憤然湧出,強調堅持改革的決心不可逆轉,但語氣相當委婉,柔中有剛,如比如說詳細的說明自己這樣做的理由,您或許能原諒我,結尾又說您批評未能幫皇上大有作爲,那我知罪了,但讓我什麼也不要做,墨守常規就行,那我是不敢領教的。這樣做一方面照顧多年交往的友誼,一方面堅持原則,寸步不讓,全力維護變法的正義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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