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遥买杖 李遙買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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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括 沈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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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命。

逾年,至秭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

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

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

”遂以告官司。

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

榜掠备至。

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

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

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隨州大洪山作人李遙,殺人亡命。

逾年,至秭歸,因出市,見鬻柱杖者,等閒以數十錢買之。

是時,秭歸適又有邑民爲人所殺,求賊甚急。

民之子見遙所操杖,識之,曰:“此吾父杖也。

”遂以告官司。

吏執遙驗之,果邑民之杖也。

榜掠備至。

遙實買杖,而鬻杖者已不見,卒未有以自明。

有司詰其行止來歷,勢不可隱,乃通隨州,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

市人千萬而遙適值之,因緣及其隱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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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过了一年,李遥来到秭归,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因为价钱便宜,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识出了拐杖,说:“这是我父亲的拐杖。”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衙役们把李遥逮住,经验证,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问李遥是哪里人,李遥知道无法隐瞒,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隨州大洪山鎮有個叫李遙的人,他殺了人後就逃亡外地。過了一年,李遙來到秭歸,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個在出售柺杖的人,因爲價錢便宜,就用幾十枚銅錢買了下來。這時秭歸城中恰好又有一個村民被人所殺,官府正在急於抓捕兇手。被害人的兒子在街上看見李遙,識出了柺杖,說:“這是我父親的柺杖。”於是就向衙門報了案。衙役們把李遙逮住,經驗證,果然是被害人的柺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盡了。李遙確實是買的柺杖,然而賣柺杖的人已不見了,李瑤無法還給自己清白。官府於是又對李遙進行審問,問李遙是哪裏人,李遙知道無法隱瞞,就說出自己的真實住址。秭歸縣衙與隨州地方官府取得聯繫後,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殺人潛逃的嫌犯,於是大洪山殺人案告破。最終不知道那個賣柺杖的人是誰。集市上的人千千萬萬,而李遙恰巧遇到賣柺杖的人,就此牽連到他的過去導致隱情敗露,這一件事也真的蹊蹺啊。

注释

随州:地名,在今湖北省随州市。 逾年:第二年。 秭归:地名,在今湖北省西部。 至:到。 数:几。 是:这。 适:正好,恰好 为:被。 验:检验。 榜掠备至:受尽拷打。 实:确实。 通:押送到。 败:败露。 怪:对..........感到奇怪。隨州:地名,在今湖北省隨州市。 逾年:第二年。 秭歸:地名,在今湖北省西部。 至:到。 數:幾。 是:這。 適:正好,恰好 爲:被。 驗:檢驗。 榜掠備至:受盡拷打。 實:確實。 通:押送到。 敗:敗露。 怪:對..........感到奇怪。

赏析

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逃亡。一年,到秭归,因此从市场,见卖柱杖的人,一般用几十个钱买的。当时,秭归正好又有一个乡民被杀了,寻找罪犯。百姓的儿子看见李遥拿杖,认识他,说:“这是我父亲的手杖呢。”于是告诉官府。吏逮捕遥证明的,果食邑民之杖的。拷打备至。遥是买拐杖,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最终没有来自明。有关部门问他的行动来历,势不可隐藏,于是贯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就失败。市民千万而遥恰好遇上了,因缘及其隐藏,这是件奇怪的事。 * 此部分翻译来自AI,仅供参考隨州大洪山作人李遙,殺人逃亡。一年,到秭歸,因此從市場,見賣柱杖的人,一般用幾十個錢買的。當時,秭歸正好又有一個鄉民被殺了,尋找罪犯。百姓的兒子看見李遙拿杖,認識他,說:“這是我父親的手杖呢。”於是告訴官府。吏逮捕遙證明的,果食邑民之杖的。拷打備至。遙是買柺杖,而賣柺杖的人已不見,最終沒有來自明。有關部門問他的行動來歷,勢不可隱藏,於是貫通隨州,而大洪殺人之罪就失敗。市民千萬而遙恰好遇上了,因緣及其隱藏,這是件奇怪的事。 * 此部分翻譯來自AI,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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