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年首初春,[□□](郭沫若补「万户」二字)改故迎新。
李玄(郭改「理弦」,非是)附灵(郭改「抚琴」,非是)求学,树[下](夏)乃[逢子](二字原模糊,从龙晦、任半塘说写定)珍(郭沫若补以上三字为「调银筝」)。
项托七岁知事(郭沫若定为「书」字),其罗十二[相](〖想〗从郭沫若说改)。
[若](从郭说增)无良妻解梦,冯唐宁得忠[臣]((辰)从郭说改)。
正月年首初春,[□□](郭沫若补「万户」二字)改故迎新。
李玄(郭改「理弦」,非是)附灵(郭改「抚琴」,非是)求学,树[下](夏)乃[逢子](二字原模糊,从龙晦、任半塘说写定)珍(郭沫若补以上三字为「调银筝」)。
项托七岁知事(郭沫若定为「书」字),其罗十二[相](〖想〗从郭沫若说改)。
[若](从郭说增)无良妻解梦,冯唐宁得忠[臣]((辰)从郭说改)。
正月年首初春,[□□](郭沫若補「萬戶」二字)改故迎新。
李玄(郭改「理弦」,非是)附靈(郭改「撫琴」,非是)求學,樹[下](夏)乃[逢子](二字原模糊,從龍晦、任半塘說寫定)珍(郭沫若補以上三字爲「調銀箏」)。
項託七歲知事(郭沫若定爲「書」字),其羅十二[相](〖想〗從郭沫若說改)。
[若](從郭說增)無良妻解夢,馮唐寧得忠[臣]((辰)從郭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