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徐师利 其一 寄徐師利 其一
要明得丧非干我,须到身心洞彻时。
彻处忘缘缘即彻,从兹出处但随宜。
要明得喪非幹我,須到身心洞徹時。
徹處忘緣緣即徹,從茲出處但隨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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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要明白生死并不关我事,必须等到身心彻底觉悟时。觉悟之处忘却了因缘,从此行事只随心所欲。要明白生死並不關我事,必須等到身心徹底覺悟時。覺悟之處忘卻了因緣,從此行事只隨心所欲。
注释
①得丧:得失生死。②干:关涉。③洞彻:透彻明白。④缘:因缘,指一切事物都是由因缘和合而成。⑤出处:行事,行事方式。①得喪:得失生死。②幹:關涉。③洞徹:透徹明白。④緣:因緣,指一切事物都是由因緣和合而成。⑤出處:行事,行事方式。
赏析
此诗表达了诗人对生死和人生的深刻感悟。诗人认为,生死得失并不由自己决定,只有当身心彻底觉悟时,才能真正明白。一旦觉悟,便不再被因缘所束缚,行事方式也变得随心所欲。此诗反映了诗人超脱的人生态度和对佛教思想的深刻理解。此詩表達了詩人對生死和人生的深刻感悟。詩人認爲,生死得失並不由自己決定,只有當身心徹底覺悟時,才能真正明白。一旦覺悟,便不再被因緣所束縛,行事方式也變得隨心所欲。此詩反映了詩人超脫的人生態度和對佛教思想的深刻理解。